首先,三方就家政服务事宜达成一致
1.服务内容:甲方同意派遣乙方家庭的国内服务员丙方承担乙方的____________服务;
(1)一般家务;
(2)产妇保健;
(3)婴儿护理;
(4)老年护理;
(5)半自理病人的护理;
(6)照顾不能自理的病人;
(7)医院护理病人;
(8)其他。
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的要求,达到工作标准
2.服务期:从_____________。如本协议需要续签,乙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_______天内通知甲方和丙方。
3.工作时间:丙方的工作时间为____________
4.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
5.服务费:乙方按日、周、月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包括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及甲方管理费):____________元/日、周、月。
如按日向乙方提供家政服务,服务费当日结算;如果服务费按周结算,乙方应在每周_____________前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如果服务费是按月结算的,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6.工伤保险及其他保险待遇:甲方为丙方缴纳工伤保险,甲方组织丙方参加育儿、婴儿护理商业意外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指定一名体检合格并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人员,该家政服务人员必须具有身份证、健康证和培训证明方可从事家政服务。
2.甲方依法为其家庭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用由甲方承担对于从事育儿和婴儿护理的服务人员,甲方应组织其参加商业意外险,费用由丙方承担因丙方责任给乙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按规定赔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1)误导丙方脱离甲方管理;
(2)家属有传染性病人并隐瞒;
(三)未按时缴纳服务费的;
(4)地址或服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擅自将丙方带离约定的服务场所的;
(5)丙方的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规定的;
(六)刁难、虐待、殴打家庭佣人的;
(7)指使家仆从事危险工作或非法作业,因乙方安排不当造成丙方意外伤害的
3.如果甲方指定的丙方对乙方有违法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及相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说明对家政人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人员健康安全相关的家庭基本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等)。).协议一经签订,乙方负责丙方的管理和指导
2.乙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在协议期限内,例如为家庭佣工提供的服务项目或服务
类别要求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变更协议内容和服务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有充分理由证明服务需求不再存在;
(2)有效证据证明丙方有违法行为;
(3)甲方提出更换家政服务人员后7个工作日内无法派遣新的家政服务人员上岗的;
(4)经过____________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丙方仍不能完成合同要求的工作,甲方已连续更换三人,未达到相应的服务标准。
3.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再次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体检不合格的,由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平等待人,尊重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的人格和劳动,禁止虐待和歧视,并有责任和义务在服务期间保护丙方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家政人员在其住所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由乙方和丙方约定
5.乙方有权依法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财物、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殴打或威胁等非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