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合伙企业出资:
(8) 知识产权:
(9) 其他财产:
第五条:债权债务的处理
1. 甲乙双方婚姻期间没有共同债权债务,所以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 如果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果任何一方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另一方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瞒、虚报、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帮助
由于生活困难,双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上述款项应在截止日期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孩子随男方的离婚协议书范本6
男方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女方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住址
双方在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结婚证号),并育有一名婚生子(出生日期)。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1. 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2. 婚生子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每月支付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女方需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虐待、遗弃或施行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月可以探望婚生子,也可以前往学校探望。每周可以与婚生子共同居住一定天数,寒暑假期间可以共同居住一定天数,女方有协助的责任。
探望权的行使不得影响婚生子的学业。
任何一方对婚生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的行为,将被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3. 财产分割
- 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
-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包括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
- 婚前财产和债务归各自所有。
- 离婚后,女方将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某些物品和银行存款。
- 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债权、共同债务。
4. 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一定金额。
5. 离婚后,双方不得干扰对方的生活。禁止泄漏对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禁止故意损害对方的名誉。否则需支付违约金。
6. 双方确认对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7.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法律文书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协议内容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情况。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双方在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孩子随男方的离婚协议书范本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