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
(2) 婚前财产、婚前个人债权债务以及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
(3) 从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女方将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包括彩电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家具一套、组合音响一套、生活日用品等,总计约X元。此外,银行存款X元中,X元归女方,X元归男方。运营出租车作价X元,归女方X元,男方X元。
(4) 双方确认没有其他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
4. 男方确认向女方支付经济补偿金X元。
5. 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得干扰对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故意损害对方的名誉。否则,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X元。
6. 双方确认对方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行处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7.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的内容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双方之间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或误解的情况。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
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2023电子版4
男方:王明,1985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工作单位:ABC公司,现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女方:李芳,1990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工作单位:XYZ公司,现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双方于2010年8月20日在北京市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等原因,自愿离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男方王明与女方李芳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2015年10月5日生育一儿子,取名小明。离婚后,小明随父亲生活,男方每月负责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直到小明完成大学教育阶段。
2、女方可在每月第一个周六起至周日接小明过夜或进行娱乐活动。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需要提前一天协商达成一致。当小明年满十岁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小明的意见,不可强行按照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无。
2、机动车辆:无。
3、股权、股票、债券等:无。
4、债权与债务:无。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其他协议事项:无。
双方保证切实履行上述协议事项,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王明 (签章)
女方:李芳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2023电子版4
男方:身份证号:
女方: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以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过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此达成以下协议:
一、无论双方在协议签订后是否结婚,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男方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不动产:
(二)动产:
女方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