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叫某某,是个汉族女性,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住在某地,身份证号码是某号码。
双方是在某年某月认识的,然后在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记结婚。他们在婚后某年某月某日生育了一个儿子(或者女儿),名叫某某。不过现在夫妻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可能和好了。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了以下离婚协议:
1.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没有孩子。
3.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没有共同财产。
4. 债权与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期间没有共同债务。如果任何一方有债务,那么负债方自行承担。(比如某年某月某日,某方向×××借债,那么某方自己承担这笔债务)
5.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在第三条中明确列明。除了房屋、家具、家电和银行存款之外,没有其他财产。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上述列出的婚内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6. 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由于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__元给女方作为经济帮助。另外,考虑到男方提出离婚的原因,男方应支付__元给女方作为精神损害费。男方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支付以上款项。
本协议一共有三份,男方和女方各自保留一份,另外一份存档在婚姻登记机关。自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某年某月某日 某年某月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