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在X年认识,X年X月在XX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名女儿,名字叫XXX。但现在他们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和好,经过双方自愿协商后,达成了以下离婚协议:
1. 男方和女方自愿离婚。
2.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XXX将由女方抚养,男方负责支付全部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等。目前约定男方每个月支付抚养费元,于每月15号前交给女方或存入女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号为)。如果由于物价上涨或教育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抚养费需要增加,双方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协商确定。抚养费支付将一直持续到女儿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在不影响女儿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女儿。每个月,男方有权探望女儿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五次,但需要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确保男方每月探望时间不少于五天。
3.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一套,位于的房屋所有权将归女方所有。
(2) 存款和名下的所有银行存款均归女方所有。
4. 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将由男方承担。
5.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方和女方各保留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保留一份。
6.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XXX
女方:XXX
X年X月X日
离婚协议书电子版本8
男方:张三,男,汉族,1990年1月1日生,住北京市,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女方:李四,女,汉族,1992年2月2日生,住北京市,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男方张三与女方李四于2010年1月认识,于2012年3月4日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于2013年5月6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字叫小明。因为工作压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现在经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小明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包括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10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50,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25,000元给女方。
2.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50,000元给男方。
3.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2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10,000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5,000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2022年1月1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1,000元给对方。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协议人:张三 协议人: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