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份认识,于2002年10月15日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7月20日生育一儿子,名字叫小明。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和好,现在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小明由李四抚养,与李四一起生活。抚养费包括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张三全部负责。张三应在2021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李四5000元作为小明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小明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张三可以随时探望由李四抚养的小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计1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5000元。分配方式为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张三应在2021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元给李四。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李四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手续将在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张三必须协助李四办理所有手续,过户费用由李四负责。李四应在2021年1月1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500000元给张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的财产分割基于上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瞒、虚报、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李四生活困难,张三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10000元给李四。鉴于张三要求离婚的原因,张三应一次性补偿李四精神损害费5000元。上述由张三支付的款项应在2021年1月1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支付违约金500元给对方。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张三 (签名) 女方:李四 (签名)
2021年1月1日 2021年1月1日
离婚协议完整版范本7
男方: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女方:李四,女,汉族,1982年2月2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张三与李四于2005年5月认识,于2007年7月1日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于2008年9月15日生育一儿子,名字叫小明。因为经济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现在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小明由李四抚养,和李四一起生活。抚养费包括托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由张三全部负责。张三应在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元给李四作为小明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小明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张三可以随时探望由李四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1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5000元。分配方式为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是张三应在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2500元给李四。
2.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李四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手续将在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张三必须协助李四办理变更手续,过户费用由李四负责。李四应在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250000元给张三。
3.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2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