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于陵县经济开发区武佑街中段西侧,厂房类型为工业厂房,轻钢结构,租赁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 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为个月。
2.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需要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厂房租金为元/年。
2. 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十二个月的厂房租金,总计元。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计量方式由乙方自行挂表,电费单价为元/度。乙方需及时支付电费账单。水费根据乙方的用水情况而定,如果乙方仅用于生活用水,甲方可免收水费。但如果乙方恶意浪费水资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水费。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进行维修。如果甲方逾期不维修,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如果因乙方的不当使用导致厂房或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如果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可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行检查和养护,乙方应配合。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厂房的影响。
六、租赁期间其他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厂房仅允许乙方加工钢结构相关产品,不得存放与其无关的物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相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如果发生火灾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费用。如果拖欠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15%的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 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果甲方不再出租,乙方应按时搬迁并将厂房清扫干净交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在归还厂房时未清理杂物,乙方需承担清理费用。
七、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违约,应向乙方赔偿三个月的租金。如果乙方提前退租违约,应向甲方赔偿三个月的租金。
2. 如果企业名称变更,可以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 租赁期间,乙方需自行承担与其相关的印花税、登记费及其他一切税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
4.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厂房本体上或周围设置广告牌。如需宣传,必须由甲方统一制定宣传画册或广告牌。
5. 租赁期间,乙方所雇用的员工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经营和操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生产中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模板6
甲方是出租方,乙方是承租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及场地事宜,特制定本合同。
首先,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及场地座落在九台市第三十中学后院,出租的厂房为南侧房屋西半部分(原电焊房及烤漆房)和西侧库房,房屋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出租的场地为原场地。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场地作为企业场地使用,用于加工纸壳及塑料制品和仓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租金及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方面,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10000元后,乙方协助甲方在20天之内把空场地、空屋等移交乙方。该厂房及场地租赁期自20xx年3月18日起至20xx年3月18日。如果续租,在同等价格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厂房及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厂房及场地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其他费用方面,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及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当月结清。乙方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取水许可证涉及的费用)、排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关于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可以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乙方改变现有房屋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乙方装修、改造现有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另需新建房屋,其方案、预算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关于房屋返还时的状态,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7日内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厂房及场地占用期间的使用费。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时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失,按市场价计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