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租期结束时,乙方应将厂房归还,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
1. 在租赁期间,甲方和乙方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和卫生工作。
3. 在租赁期间,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市政动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有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期结束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会提供补偿。
5. 在租赁期间,甲方会免费提供门电话。如果需要额外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 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时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如果拖欠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取5%的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期结束后,如果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果甲方不再出租,乙方必须按时搬迁,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和后果。
八、其他条款:
1. 在租赁期间,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违约,应向乙方赔偿三个月的租金。如果乙方提前退租违约,应向甲方赔偿三个月的租金。
2. 在租赁期间,如果因产权证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导致损失,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赔偿。
3. 如果需要,甲方可以代办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在签订合同后,如果乙方企业名称变更,可以通过双方盖章和签字确认,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照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因此,甲方向乙方也会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过盖章和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