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2. 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3. 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4. 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所有。
5.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权债务,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6.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有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取得全部份额,并追究法律责任。
7. 由于生活困难,______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__元给______,该款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完毕。
8. 如果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给对方。
9.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10.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