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根据本合同,甲方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可以将房屋用于任何合法用途。甲方保证房屋适合上述用途,并符合国家的消防安全规定。如果乙方想要将房屋用于其他用途,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房屋用途的变更手续。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保证在使用出租房屋过程中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房屋的租金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如果甲方延迟交付房屋,乙方可以要求顺延合同有效期,并且双方应进行书面确认。
在交付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时,应向乙方提供收据。
在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及其他应缴费用。
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结算。乙方应保证在每月五日之前账户内有足够金额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每月五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银行托收日,如果托收不成功,乙方可以在托收日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从托收日之后的第一天起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催促,并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归还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同时结清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应退还给乙方租赁保证金。
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如果房屋及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故障影响安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如果甲方拒绝维修,乙方可以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因乙方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乙方擅自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内部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如果乙方拒绝维修或赔偿,可以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需要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必须获得政府的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获得政府的批准,乙方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需要转让部分或全部出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转让房屋的话,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本合同规定,如果乙方违约或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拖欠一个月租金及其他费用;
(二)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导致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如果甲方根据以上情况单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房屋。如果乙方预付款项有余额,应退还余款。但保证金不可以要求退还。
根据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一)甲方延迟交付房屋一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按照用途继续使用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租用。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如果乙方需要继续租用房屋,应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的话,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乙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迁离房屋并将其归还给甲方。如果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归还房屋,甲方可以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乙方擅自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50元。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甲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作为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并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果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以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处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必须经过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