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本市____区的房屋,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房产证号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年起,月租金为_____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只作为住宅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选择1对待):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二十三、租赁代理费:甲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元,乙方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______元。
二十四、租赁期间,水、电、煤气、有限电视、物管、卫生、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五、房屋设施押金______,房屋租赁期满后退还押金,押金期间不计利息。
二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二十八、房屋内具体设施清单请见附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