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经明确列明。除了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之外,并没有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确保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的财产分割基于上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果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行为,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对方有权获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帮助金给女方。鉴于男方提出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费_元给女方。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应在_年_月_日之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元(/按照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签名:______签名:_______
日期: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简单版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3
男方:张三,汉族,1980年1月1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女方:李四,汉族,1985年2月2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双方于2010年3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在因为感情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于2012年5月10日生育有一儿子,取名小明,离婚后随男方,女方可以不用给予抚养费用,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的意见。
三、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名):张三
女方(签名):李四
日期:20xx年6月20日
简单版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4
欧阳某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游某某,女,1986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欧阳某某、游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无和好可能,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4、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