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方和女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6.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XXX
女方:XXX
X年X月X日
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模版3
男方:李明,男,汉族,1990年1月1日,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00号1幢101室,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女方:张丽,女,汉族,1992年2月2日,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00号1幢102室,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男方与女方于2010年5月10日在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11年1月1日(农历腊月初一)生育一子,取名小明,出生日期为2011年1月2日(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3、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与情形存在。
4、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双方各自邀请一名见证人进行本协议签订事宜的见证,见证人有权持有该协议。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欠款依据、购房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出资验资报告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书(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内容。
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孩子小明由父亲抚养,随同父亲生活,由父亲负责孩子的抚养费用和日常生活起居。
2、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抚养费用全部由双方共同负责,父亲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教育、医疗、保险等大笔资金支出由父母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承担。
3、父亲需负责孩子的抚养直至孩子大学毕业为止。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母亲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母亲可随时探望父亲抚养的孩子。父母不得无故阻挠,也不得无故拒绝母亲方的探望。
三、夫妻婚前财产处理
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存款、股权、投资等一切资产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1)双方现在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银行账户存款,归各自所有,不予以分割。
(2)双方互不主张此部分存款归各自所有的权利。此部分共同财产处理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各方不得再另行提出异议以及权利主张。
2、房屋:
(1)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00号1幢101室的住房所有权归李明方所有。
(2)房屋具体信息为:房屋面积100平方米,购房价款100万元。所有状况良好。
(3)作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此部分房产,张丽方为取得该房屋所有权需现金一次性按照合同价款补偿李明方50万元作为分割此部分财产的补偿金。
(4)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1个月内张丽方协助李明方办理。李明方必须协助张丽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李明方负责。如李明方没有按时协助张丽方办理相关手续,李明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张丽方的损失。
(5)本协议签订之后,所有权、居住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基于房屋所有权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归李明方,张丽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主张任何权利。
3、有限公司股份
(1)男女双方婚内共同出资,并由李明持有的某有限公司股份,双方共同确认由李明持有的公司股份50%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在本次离婚协议之时予以分割。
(2)由于该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张丽方作为新股东持股,并不愿放弃优先购买权,为确认股权的完整性,双方共同确认此50%股份股权所有权及收益权利归张丽方所有,李明方以现金补偿张丽方。
(3)双方共同确认共同所有的股权价值100万元,双方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价值为准,不以单独评估为准。李明方现金补偿张丽方的股权金额确定为50万元。
(4)李明方现金补偿张丽方股权之后,李明方全部持有该有限公司股份50%股份,李明方独立享有该股权的所有权、收益权、经营决策权等基于持有股份的全部权利。
(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基于持有股份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李明方承担。同时,李明方持有该有限公司股份之后,基于股东而应当履行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李明方负承担,张丽方概不负责处理相关争议。
4、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