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1. 在转租期间,乙方如需再次转租该房屋,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且得到甲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得将该房屋的承租权转让给他人,也不得与他人交换使用房屋。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款
1. 在转租期间,如果租赁合同解除,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如果因为本合同终止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一) 该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被提前收回;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
(三) 该房屋损坏、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
(四) 甲方在出租前已被告知该房屋已设定抵押,并且现已被处分。
2. 甲、乙双方同意,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月租金的____倍。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支付额外的赔偿。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