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拆迁;
-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 符合合同第九条第1、2项约定的情况,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 乙方应按时交付租金,如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返还房屋,如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 乙方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费用,甲方应开具相应的收据。乙方应将与房屋使用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收据复印件交给甲方。
2.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如果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违约金。反之,如果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李先生承租方(乙方):张先生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