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的正常使用和居住需求。
18. 租赁期间,如房屋因非乙方原因发生自然损坏、人为损坏或屋顶漏水等情况,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天内进行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19.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或威胁乙方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拖延、不理睬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选择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20.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追偿,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并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2.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给乙方,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金额大写)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23. 租赁期间,如果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24. 租赁期间,如果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批准的拆迁行为,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规定执行。
25. 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进行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不搬出房屋,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26.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承担延迟交租的责任。
27.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月数)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28.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壁、安装窗户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政府审批的,则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9. 租赁期间,乙方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和安装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以一次性折价转让给甲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金额在合理范围内。
30.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后的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和物品,除非双方另有协商。如果乙方短时间内找房确实有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甲方可以延期30天,但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如果搬迁后7天内房屋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31.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果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32. 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以同等租金为基础。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3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35.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0日内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36.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持续超过2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7.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非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是危房,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甲方应在维护或修缮完成之前减免相应日期的租金。
38.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他有关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通知
39. 根据本协议要求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以通过专人递交、挂号信、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等方式发送给对方。通知的送达日期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交付当日视为送达;
-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之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
40.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约定或规定。
42.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如果甲方在合同签字后30天内仍未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
43.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
44.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确认、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未作出书面回复,则视为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这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问题,如协商不成,按照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索赔
45.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介费、搬迁费、装修费、设备安装费等。
46.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金额大写)元,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