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该房屋的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乙方需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租金。如逾期支付租金,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修复或赔偿。
6-2. 如乙方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设施,需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需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后才可办理退租手续。
6-3. 除非本合同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房屋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
6-4. 甲方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阻挠维修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5.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才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7-2. 乙方转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如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应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除非满足以下情况,否则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收回或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
(2)房屋设施因非甲方能力范围内的原因导致正常运行、供应中断超过七天,且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十五天内未纠正;
(4)不可抗力导致房屋及设施损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5)房屋经政府批准动迁、或限制房地产权利、或法律法规禁止等其他情况。
8-2.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一方需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并赔偿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的损失。
九、乙方的责任
9-1.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或借他人使用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在规定时间内未纠正和修复;
(3)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进行违法违章活动;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
9-2. 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费,每逾期一天需支付滞纳金。
9-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租,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月租金的两倍。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乙方还需赔偿。
9-4.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交还房屋。如逾期交还,需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违约金。
十、甲方的责任
10-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需支付乙方月租金的0.3%作为赔偿金。逾期七天视为甲方不履行合同。除支付赔偿金外,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
10-2. 除非符合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甲方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月租金的两倍。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甲方还需赔偿。
10-3.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退还剩余租金(如有),违约金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