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的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位置和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号。
2、出租房屋的面积共。
3、该房屋是。
第二条 证明文件
甲方应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法律证书,乙方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应对对方的文件进行验证,并保留复印件作为备份。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为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装修期及试营业期: 。装修期满后,乙方必须确保承租的房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进入正常、持续的使用。
3、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按时交还。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乙方承租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于乙方个人或乙方成立的公司开展合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等用途。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以人民币结算,按建筑面积计算,年租金为。
2、考虑到乙方承租房屋后需要进行大量的装修投入,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免租期,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甲方对乙方实行免租。从20年月日起,乙方按照前述租金标准交纳租金。
3、房屋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采用先使用后交租金的方式,每年第一个月的租金在前一年的同一月交付,先用后付。此后每年的租金,乙方需在次年的第一个月10号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订金及装修保证金
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3天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订金及装修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装修期结束后,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会在3天内将该金额退还给乙方,或者用于抵扣乙方首期应付的房屋租金。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
甲方将该房屋于20年月日交付给乙方,双方需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第八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
第九条 关于房屋装修的约定
1、乙方需将对承租房屋的装修方案书面报送给甲方备案。
2、乙方的装修工作应严格遵守规划、城建、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定,甲方负责申报。
第十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功能。
4、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及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理邻里关系,共同维护周边环境卫生,甲方有协助处理关系的义务。
第十一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出售本合同涉及的出租房屋。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和乙方仍然有效。
2、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出租房屋,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租赁期满前,乙方如要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
甲乙双方各自负责承租房屋及其相应范围内的物业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交还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