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乙方租赁该门面房用于经营餐饮,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给他人。
5. 若乙方经营不善,经甲方许可后可将店转让给他人,乙方的装修可自行转让,但转让时间不得超过协议期限。如果乙方在三年经营期满后希望继续经营,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果乙方停止续租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的装修归甲方所有,预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6. 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否则需赔偿乙方合理损失。
7.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 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除了以上内容,合同还包括双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对于租用房屋的地点和设施,以及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也有具体规定。双方还约定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在租期内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双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还提及了乙方需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并需要爱惜和维护室内设施。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办理或进行仲裁。
该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以上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有其他说明,可以在合同中添加。出租方和承租方需要在合同上签字,并写上联系电话和签约日期。
铺面租房合同正规版本9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号栋室,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1. 租赁用途: 人数: 最多不超过 人。
2. 若有多人居住或办公,乙方应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和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按约定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详见附件一)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2. 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3. 若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书面 / □口头),并在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1. 租金标准为: 元/(□月 / □季 / □半年 /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2. 支付方式:(□现金 / □转账支票 / □银行汇款),押金:人民币 元整(¥:),交付日期为 。
3. 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全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1. 甲方应确保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不能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应遵守国家、长沙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2.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适用和安全:
a. 对于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导致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10天内进行维修。若甲方逾期未维修,乙方可自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b.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非经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转租房屋部分或全部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对受转租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
3.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以及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故意延迟交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