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 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发生人为损坏,需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修复。
4.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相关法规办理或提交相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铺面租房合同正规版本4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用房屋一事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签订本商用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地址为: .项目所涉新建房屋。本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租赁经营。
第二条 租赁房屋范围:甲方_ 项目二层_(具体范围见附件五)租赁物以目前的现状为准,承租人接受租赁物后一个月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租赁物符合约定。
第三条 甲方以附件一的形式表明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外出租。附件一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附件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1—4)
第四条 甲方应当正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见附件五、六: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平面图和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已经过建筑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备案(见附件二:房屋质量检验备案证和消防验收许可证),乙方确认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符合建筑要求的使用条件。
第六条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将供电量 千伏安的专用配电交付乙方使用,以满足乙方经营需要,超过该标准的增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根据设计院设计方案为准)
第七条 为实现按表计费的目的,甲方根据乙方用电、用水的需要,负责安装相应容量的水表和电表各一具,该计量表具在租赁期内为乙方所有,其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需要对水、电进行再次增容,应自行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第九条 经甲方认可,乙方空调主机机位设置见附件三——工程附件:空调主机位放置图;乙方在租赁房屋墙面和可以合理使用屋顶处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应维护相邻关系中他方的合法利益,具体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租赁费用计费、支付方式和租赁期限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 970 平方米。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9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继续承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本合同租赁期内的具体租赁费用为:
第十三条 自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之日起 个连续日内为乙方免租赁费用装修期。自商铺交付之日起计,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乙方除自行缴纳水、电、气费外,无需就租赁房屋的使用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可以导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的原因外,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始第二日起(即本合同租赁费用计算的起始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的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用。
第十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按 支付。
第十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免租期届满之后,乙方须于每季度5日前缴付下月租金、下月管理费、上月水、电、燃气费给甲方租赁费用具体交付形式为银行转帐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形式。
第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计 人民币 万元 整(¥ 0000.00 ),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期满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无条件返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 关于水、电、气等费用缴纳方式的约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确定的缴费时间自行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
第十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当自行依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后,若依照有关规定必须以甲方的名义缴纳相关的政府性收费的,应由乙方代为缴纳。甲方按进度事先列出相关费用目录和时间的清单,由乙方将费用支付到甲方帐户,由甲方对外支付。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