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本市××路××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并已向乙方展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沪房地()第号)。
1-3该房屋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和需约定的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附件中详细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租期结束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承诺将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方需在合同补充条款第一条规定的前x个月内,即××年××月××日前,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保证金后,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的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期结束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需按时返还。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该房屋,需在租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个月的租金为××元。该房屋的月租金总计为××元(大写:××元整)。
4-2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乙方需在每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租金。如果逾期支付,乙方需支付相应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即××元(大写:××元整)。
5-2租期内,乙方需要承担水费、电费、煤气费、宽带使用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
5-3乙方需按照账单,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上述费用。
六、房屋使用要求的维修责任
6-1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x天内进行维修。如果甲方逾期未修复,乙方可自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期内,乙方需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因乙方的不当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需承担维修责任。如果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期内,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和安全的状态。甲方需提前x天通知乙方进行检查和养护,乙方需配合。甲方需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如果乙方需要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需提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还需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关于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和维修责任,甲、乙双方需另行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非甲方同意续租,乙方需在租期满当天返还该房屋。如果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乙方需按每天×元/平方米的费用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时,需保证房屋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甲方需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在租期内,甲方不得转租该房屋。
8-2如果甲方决定出售该房屋,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在租期内,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征用;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列入拆迁许可范围;
(四)该房屋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已被处分。
9-2双方同意,以下任一情况之一,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本合同的一方需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月租金的×倍;如果造成对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需赔偿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乙方催告后15天仍未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