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方执[份数]份,乙方执[份数]份,[第三方]执[份数]份。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委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备案证明编号:[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简单模板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出租人)和乙方(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于丰台区怡海花园富润园3号楼2303室。
2. 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所有权证书编号为丰私字第76704号。
第二条 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1. 租赁用途为生活居住,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
2. 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到房屋所在地社区的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手续。如果居住人数超过约定的人数,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同意。对于来京的外地人员,乙方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相关手续;对于境外人员,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相关手续。
3. 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为非居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自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续签合同后,视为房屋交付完成,房屋内物品清单以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所附清单为准。
2. 如果乙方打算继续承租,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1. 租金标准为每月6000元,总租金为6000元。
2. 租金支付方式为在2020年12月25日前支付6000元。乙方应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将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3. 押金为6000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后,剩余部分应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在租赁期内,物业和供暖费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车位费、卫生费、上网费以及乙方的个人消费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先行垫付了甲方应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1.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2.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适用和安全状态:
- 如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进行维修。
- 如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而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对受转租人的行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