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合同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X元,XX年XX月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X元。
- XX年XX月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X元,XX年XX月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X元。
- XX年XX月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X元,XX年XX月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X元。
- XX年XX月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X元,XX年XX月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X元。
- XX年XX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X元,XX年XX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X元。
3.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水、电、卫生费,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4.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X元,租赁期满且无违约行为时,甲方将全额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2. 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的房屋适合商业经营。
3.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 若甲方将租赁房屋转让给第三方,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
5. 租赁期满且乙方不续租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可移动和可拆卸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的60天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需承担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 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有结构的情况下,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费用、税收和债务。
4. 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和违法犯罪活动。
5. 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
-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限定的时间内未修复。
-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房屋。
- 从事非法经营和违法犯罪活动。
2.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 甲方不交付或迟延交付租赁房屋超过20天。
- 乙方承租期间,由于甲方与第三方或土地纠纷导致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
-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
-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
3. 在租赁期限内,双方可根据以下情况变更或解除合同:
- 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 在租赁期间,房屋被征收、征用或拆迁。
- 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 若乙方符合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则还需赔偿经济损失。
2. 若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则还需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