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果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进行修复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如果乙方需要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果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或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时,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租赁期间,如果甲方需要抵押该房屋,应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承诺在抵押后在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间,如果甲方需要出售该房屋,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时,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果需要实地看房,甲方应与乙方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甲、乙双方约定,如果甲方不再继续出租该房屋,应在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逾期未书面通知,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甲、乙双方同意,如果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将该房屋返还。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_日内将该房屋返还。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除非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双方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满足以下情况之一,乙方可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如果乙方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
(四)乙方擅自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本市规定标准;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合同生效后的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