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位置和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苏州市某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居住,房屋面积为某平方米。
2.该房屋的装修和设施情况详见附件。除非另有约定,该附件将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要求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在合同期满时作为乙方交还该房屋的证明。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的租赁期为某个月,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到某年某月某日结束。
2.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时交还。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和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为某元整/月(不包括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由丙方承担并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同时需支付首期租金给甲方。
2.租金按某方式支付,在某时间支付,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如果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支付租金金额的5%作为滞纳金。如果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须按实际居住天数支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书或有权决定出租的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确保自己有权决定租赁事宜;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后需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出租房屋用途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租该房屋。如果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对甲方和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需承担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等实际使用费用,除非另有特殊约定。
6.如果乙方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或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系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承担维修费用。
7.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需要装修或改动出租房屋或内部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或改动情况。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需对这些设施进行补偿。
产权变更
1.如果甲方按照法律程序将房屋产权转移给第三方,除非特别约定,本合同对新房屋所有人仍然有效。
2.如果甲方打算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乙方优先购买权。
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在签署合同时需支付甲方某元作为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甲方验房后,乙方将房屋钥匙交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全额押金归还给乙方。
合同的终止
1.在租赁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本合同终止。
2.在合同期满当天,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和附件中列出的物品交还给甲方,房屋中留置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无异议。
3.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