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坐落于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的租金为______。租赁期间,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协商调整租金标准,但出租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定金______。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应在每月/季/年的第_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该房屋给乙方。
第七条 产权承诺:
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并已办理相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如有未清事项,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定期检查和修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应积极协助并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遵守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规定并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装修和结构改变: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乙方自行投资。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支付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费用:
在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 水、电费;
2. 煤气费;
3. 电话费;
4. 物业管理费;
5. 其他费用;
6. 其他费用。
在租赁期内,如有政府征收与房屋使用有关的未列出的费用,乙方应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需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得到甲方的书面答复,如同意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在以下情形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需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1. 擅自转租房屋;
2. 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房屋;
3. 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
4. 拖欠租金达____个月;
5. 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 故意损坏房屋;
7. 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