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甲方)
承租方: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关系,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位于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为住宅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将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 拖欠租金__个月或将房屋空置__个月。
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如果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其他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支付期限、税费和税费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月租金为___元,乙方需在每个月的___日前支付给甲方。先付款后使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提供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如果乙方没有合法的收租凭证,可以拒绝支付租金。
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的税率和标准支付房产租赁税费,支付方式按照以下方式执行:1.根据税法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税费;2.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责任。甲方必须定期检查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进行修缮,确保房屋不漏水、不淹水,水电设施正常运行,并保证门窗良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照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进行房屋修缮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关于出租房屋的修缮,甲乙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按照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在甲方承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由乙方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并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乙方可以在房租中分期扣除维修费用,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乙方可以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装饰的规模、范围、工艺和材料等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关于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所有权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于___方( )。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如果甲方出售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如果乙方需要与第三方进行房屋互换使用,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需赔偿___元;
2.如果租赁双方中的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相关条款,违约方需赔偿对方___元;
3.如果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除了应该支付欠租外,还需要按照租金的___%按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如果收取除约定租金之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转让,并按照约定租金的___%按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需按照约定租金的___%按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权终止合同。
对于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损毁或者给乙方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