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知
本合同下的所有通知都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下情况视为已经成功送达:(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3)通过传真、电报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并收到必要的回复。
以下情况下通知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约定的地址;(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邮件,发出七天后视为送达;(3)通过传真、电报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以电文发出之日视为送达。
其他约定
在甲方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甲方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保证金和租金,直到甲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如果甲方没有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甲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共5页,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或房产证复印件(含平面图)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证件号码: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租房合同简单范本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了这份租房合同。
1. 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果想要将房屋转租给他人,需要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是同一间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 乙方转租房屋时,应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向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 在租赁期内,乙方要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也需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新的承租人或交换人需要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 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想要出售房屋,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给乙方优先购买的权利。
5.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 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
- 房屋被依法征用;
- 房屋被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
- 房屋毁损、灭失或鉴定为危险房屋;
- 甲方在出租前告知乙方房屋已设定抵押并被处分。
6.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按月租金的一定倍数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
-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
-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 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
- 乙方擅自转租、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房屋;
- 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
7. 违约责任:
- 如果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甲方应在一定期限内修复,否则同意减少租金;
- 如果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已抵押或产权受限,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
- 如果甲方未及时维修房屋导致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甲方非法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甲方应支付违约金;
- 如果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或超出同意范围进行装修或增设设施,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 如果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