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和租金等问题,甲方都会在交付房屋之前处理好。如果交易后还存在上述未解决的问题,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房屋及其设备损坏和维修费用,乙方将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和保卫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 水、电费;
2. 煤气费;
3. 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支付甲方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 如果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将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 如果租赁期满后,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那么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需要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如果在租赁期间,乙方拖欠房租或者毁坏房屋,导致甲方违约,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双方可以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来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附件和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中,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 出租方已提供的物品如下:
-
2.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 水表:度;
- 电表:度;
- 煤气表:度。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