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______的方式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交付房屋前会处理好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和租金等事项。如果交易后还有未清的事项,甲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房屋及其设备损坏和维修费用,乙方需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租赁期间,乙方需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 水、电费;
2. 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 供暖费;
2. 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 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 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需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未尽事项。
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附件和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 出租方已提供的物品如下:
(1)
(2)
(3)
(4)
2.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 水表读数为:______度;
(2) 电表读数为:______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