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进行如下改善:▁▁▁▁▁▁▁,改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以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结束,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经双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并且甲方没有异议,本合同将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按约定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经过验收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后,房屋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经过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以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修、装饰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如逾期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其他物品,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时,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时,甲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优先购买权。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时,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