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连续三个月不支付所有费用。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需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2.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用于支付房屋租金;
3.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也不能在租赁期内提高房租;
4. 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 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人为损坏,需赔偿甲方相应金额;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进行修复。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相关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五、其他说明:
(例如:入住时的水电煤使用量等)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