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向公共场合发布、提供保密信息;
(3)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
(4)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它
1、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协议亦应变更相关内容。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国家、河北省、衡水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