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及装修、设施
1-1.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位于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1-3. 该房屋的装修及设施情况详见附件<一>。附件作为甲方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合同期满时验收的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
2-2. 乙方承诺将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使用。
2-3. 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为____个月,从200_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按时交还。如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意向,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该房屋的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乙方需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租金。如逾期支付租金,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修复或赔偿。
6-2. 如乙方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设施,需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乙方需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后才可办理退租手续。
6-3. 除非本合同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房屋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
6-4. 甲方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阻挠维修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5.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才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7-2. 乙方转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如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应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除非满足以下情况,否则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收回或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
(2)房屋设施因非甲方能力范围内的原因导致正常运行、供应中断超过七天,且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十五天内未纠正;
(4)不可抗力导致房屋及设施损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5)房屋经政府批准动迁、或限制房地产权利、或法律法规禁止等其他情况。
8-2.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一方需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并赔偿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的损失。
九、乙方的责任
9-1.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或借他人使用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