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于住房租赁合同通用版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和借鉴。
住房租赁合同通用版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为居住,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在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为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为。
押金为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迟延交付房屋达到指定日期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有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违约行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违约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