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年租金为元,第二年租金为元,第三年租金为元,第四年租金为元,第五年租金为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如下: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一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二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二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三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三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四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前支付第四年下半年租金元。
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上半年租金元,年月日支付第五年下半年租金元。
2、在租赁期间,乙方需自行承担租赁房屋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将全额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2、甲方必须确保出租给乙方的房屋适合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所出租房屋及所在土地使用权设为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若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且乙方不续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需在租赁期满后60天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需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有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照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需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甲方书面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