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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的租房合同范本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北京市▁▁▁区(县),是一栋楼房/平房,有▁间卧室、▁间客厅、▁间卫生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的装修状况为▁▁▁▁▁▁▁▁▁,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的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甲方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如果甲方享有该房屋的转租权,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进行改善,改善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甲方(□是/□否)允许乙方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具体范围是:▁▁▁▁▁▁▁▁▁▁▁▁▁▁▁▁▁▁▁▁▁▁▁▁▁▁▁▁▁▁▁▁▁▁▁▁▁▁▁▁▁▁▁▁▁▁▁▁▁▁,双方也可以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并得到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甲方没有异议,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租金标准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为▁▁▁▁▁元(大写:▁▁▁▁▁元)。该房屋的租金(□年/□月)不变,从第▁▁▁▁(□年/□月)起,双方可以协商调整租金。具体调整事宜另行约定。
租金支付时间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交付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以示验收认可。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维修房屋影响乙方的使用,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其他物品,甲方不承担维修的责任。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以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乙方转租该房屋时,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的损坏,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