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内书面回复乙方。如果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租金,并有权收回房屋。如果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和设备,需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在大楼内导致甲方或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需将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和添加的装修部分进行补偿。
5、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检查物业是否完好。如有损坏,甲方可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租金中扣除违约金、水费、电费等费用,超过部分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剩余租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乙方需赔偿。只有在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和停车费用后,乙方才能在三天内搬离,否则将视为违约。
十二、租赁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如果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十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和房租后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