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地 址:
事业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委托的实际经营管理方):
地 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将成都XXX房屋委托丙方经营管理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承租甲方房屋并遵守丙方的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拥有的XXX主要用于企业办公及科研,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
第二条、经审核,甲方同意乙方以项目XXX。
第三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号楼房间(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其中室内面积为平方米,公摊面积为平方米。本合同项下的计租面积为室内面积与公摊面积之和,该租赁面积为计算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依据。
第四条、租赁期限和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运营考核期。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及科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丙方,经甲方和丙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 租金:
XXX标准房屋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27元人民币。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在装修期和运营考核期内,租金均为零。考核年度期满,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同时终止本协议。
2、在协议签署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入孵企业、团队等项目收取房屋租金。
3、在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以银行转账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将租金划入甲方银行帐户。甲方确认租金到账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4、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房屋的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 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的保证,并以此作为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所属物业项目的损害赔偿以及其他基于本协议而对甲方或丙方产生的债务担保。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足保证金。
3、在丙方开具接房通知单及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将保证金按时划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收据。
4、租赁期间,如乙方欠交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欠交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在租赁期间,乙方仍需补足保证金。
5、租赁期间,乙方给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损耗除外),乙方应立即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合理的修缮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租赁期满或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物业完好地归还甲方(正常损耗除外)。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7、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必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原件遗失保证金将无法退还。
第六条、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了解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状况,同意接受该房屋及所在大楼的物业管理,并与甲方、丙方指定的具有必要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签订物业管理相关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无条件遵守甲方、丙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按时向甲、丙方指定的物业管理机构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丙方交付房屋、乙方接收房屋之日起算,至丙方收回房屋、乙方交还房屋时止。
第七条、房屋的转租: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房屋。
第八条、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