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请填写)路(请填写)弄(请填写)号(请填写)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注: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
三、女方自愿自筹(请填写)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请填写)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六、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请填写)
女方:(请填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