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张三方每月可以前往李四方的住所探望孩子2次。具体探望方式为:前往探望/接出探望,探望的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上午9点到当天下午5点。
如张三方不按上述时间将孩子送回,李四方有权拒绝其以后继续探望孩子。
假日及特别情况下子女的探望另行协商。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张三名下存款100000元,李四名下存款50000元,合计15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75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张三方应于2021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37500元给李四方。
(2)房子: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共2处,其中,由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XXXXXXXX的房产全部权归李四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名字变更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张三方有必要帮助李四方办理变更的全部手续,过户费用由张三方承担。张三方应当于李四方户口迁出30日内向其一次性支付房子差价37500元。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4、债务的处理
□双方承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双方确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2020年1月1日向李四方所借债务10000元,由张三方偿还;
2020年2月2日向张三方所借债务20000元,由李四方偿还;
2020年3月3日向李四方所借债务30000元,由张三方偿还;
张三方还应于2021年1月1日前向李四方一次性支付债务差额10000元。
5、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承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3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划分基于上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获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比例,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划分该财产。
6、经济协助及精神赔偿
因李四方生活困难,张三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协助金50000元给李四方。上述张三方应支付的金额,应于2021年1月1日前支付完成。
7、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金钱责任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按应支付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8、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挂号机关颁布《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挂号机关存档一份。
9、如本协议生效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XXXXXXXXXXXXXXX人民法院申诉。
男方:
签名:
年 月 日
女方: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