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民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
民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
租房合同有以下几个法律特点:首先,租房合同是一种转让房屋使用权的合同,与买卖合同不同。买卖合同的目的是转让物品的所有权,而租房合同只是转让房屋的使用权。因此,租房人只能按照合同规定使用租赁房屋,不能占有所有权。
此外,租房合同也规定了租金和租期。租金是租房人向房东支付的费用,用于使用租赁房屋。租期是租房人与房东约定的使用房屋的时间段。租房人在租期内支付租金,而房东则提供房屋的使用权。
另外,租房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房人有权在租期内使用房屋,并享受合同约定的权益。同时,租房人也有义务按时支付租金,保持房屋的整洁和安全。房东则有义务提供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房屋,并维修房屋的基本设施。
最后,租房合同还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此外,在租期结束之前,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
总而言之,租房合同是一种转让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规定了租金、租期、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民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房屋出租代理人
乙方:租金代收代付机构
为了保护房屋出租代理人和租金代收代付的安全,遵循公平信用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规定的代收代付对象是代理人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条:租金代收代付机构为代理人开设一个专用账户,用于代收代付出租房屋的租金。该账户与代理人自有的结算账户分开。
第三条:代理人在签订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后的三天内,通过市建委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写合同和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备案系统会生成付款列表,代理人定期下载打印付款列表并盖章后交给租金代收代付机构。机构核对无误后,代付租金给出租人,并在备案系统上标注付款信息。
第四条:代理人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时,应约定通过租金账户代收代付租金。租金代收代付机构定期向代理人提供收款清单,代理人根据清单在备案系统上标注收款信息。
第五条:代理人要求从租金账户提取代理费和其他延伸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同期收入的10%。如果确实超过10%,需提供费用明细清单,经机构核对后划转相应款项。
第六条:在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代理人未能将房屋出租出去,代理人应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租金账户支付给出租人。
第七条:如果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代理人应使用自有资金垫付租金。承租人补交租金后,代理人可以从租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
第八条:代理人提取佣金或垫付房租时,需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经银行审核后将款项汇入代理人自有资金账户。
第九条: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变更或终止后的一天内在备案系统上进行相应变更或注销。如果未及时变更或注销导致纠纷,由代理人承担责任。
第十条:租金账户按国家规定计息。
第十一条:租金账户资金收支情况需详细记录,并根据代理人需要向代理人提供。
第十二条:在租金账户存续期间,如果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部门对租金账户进行冻结或扣押,双方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租赁代理租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十三条:市、区县建委和中介协会在监督检查租金账户资金划转时,双方应配合,并提供由银行和机构盖章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及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服务费用为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如果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备案于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
甲乙双方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就下面这套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