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所以不涉及子女抚养问题。
第三条: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所以不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四条: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
1. 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全部。
2. 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全部。
第五条:债权债务的处理
1.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权债务,所以不涉及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处理。
2. 如果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那么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果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个人婚前财产外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所有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瞒、转移、虚报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帮助
因为生活困难,双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对方。上述应支付的款项应在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应支付违约金给对方(按照支付违约金的约定)。
第九条: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离婚协议离婚书怎么写7
男方: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9
女方:李四,女,汉族,1982年2月2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1
双方于2000年6月认识,于2005年10月15日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于2006年4月20日生育一儿子,名字叫小明。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小明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包括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全部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元给女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1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5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2500元给女方男方。
2.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双方所有。
3.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5000元给女方。鉴于离婚的原因为男方过错比较大,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10000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