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协议范本5
男方:李明,汉族,30岁,广东省深圳市人。
女方:王芳,汉族,28岁,广东省广州市人。
男女双方于2010年5月12日结婚,2011年8月生一女儿小美,现就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1. 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
2. 婚生女儿小美跟随父亲李明共同生活,母亲王芳每月给付生活费1000元,以现金形式月初给付,父亲保证母亲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儿一次,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母亲负责接送。
3. 夫妻共同财产中电视机一台(索尼),冰箱一台(海尔),洗衣机一台(小天鹅)、组合音响一套、缝纫机一台归母亲王芳所有;组合家具一套(床、床头柜、大衣柜、梳妆台)、沙发一套、茶几一个、床上用品一套、厨具一套(包括锅、碗、液化汽灶及抽油烟机)归父亲李明所有;各人衣服归个人所有,个人生活用品(母亲首饰、化妆品、父亲剃须刀等)归个人所有。无共同债务。
4. 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5. 此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签字):李明女方(签字):王芳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
签订地点:深圳市签订地点:广州市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协议范本6
男方:张三,身份证号:123456789,住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23号。
女方:李四,身份证号:987654321,住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456号。
男、女双方于2010年经人介绍认识,交往一年后,2011年5月10日双方在南京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12年10月15日儿子出生,取名小明。因夫妻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张三自愿与女方李四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探望权的约定:
儿子小明由男方张三抚养,女方李四每月15日之前支付儿子小明生活费500元,直到小明能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男方女方各自承担二分之一。
在不影响孩子的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女方李四每月可探望儿子小明两次,探望当天晚上孩子可与探望方共同生活,男方张三应予以配合。
三、夫妻共同财产约定:
1、关于房产的约定:
(1)、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23号的房屋,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男方支付首付款20万元,女方支付首付款10万元,双方共同向银行按揭贷款30万元,主贷人为张三,双方已经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25万元,尚欠银行本金及利息5万元。经协商,双方确定房屋归男方所有,房屋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男方承担,银行的本金及利息由男方偿还。放弃产权的一方要协助得到产权一方办理提前还贷、涂销抵押、产权过户、产权登记等手续。
(2)、得到产权的一方自愿补偿放弃产权一方15万元,在签订协议当天补偿放弃产权的一方5万元,办理离婚登记当天支付10万元,剩余款项在离婚后30日内支付完毕。
2、关于夫妻存款的约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存款为50万元,其中男方名下有30万元存款,女方名下有20万元存款,双方各自分得15万元。
3、关于夫妻车辆的约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汽车一辆,车牌号为苏A12345,现登记在张三名下,双方同意该车辆归张三所有,取得车辆的一方补偿没有取得车辆的一方5万元,该款于2022年1月1日前付清。
4、关于其他财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的个人生活用品以及个人首饰归各自所有。
三、夫妻债权债务的约定: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夫妻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债权人本人享有权利,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四、关于隐瞒、虚报、转移婚内财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均没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有隐瞒、欺骗,一经核实,自愿放弃该财产,双方对此条款均予以确认。
五、违约条款:
本协议双方均自愿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自愿赔偿对方10万元。
以上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男方: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