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1. 乙方承担日常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损失和维修费用。如果因为乙方的不当使用导致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因为乙方的不当使用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果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要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时,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之一:
(1)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 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 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