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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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 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包括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 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其他有关事宜
标准房屋出租合同范本6
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甲方)和承租人(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房屋租赁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广州市某区,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为居住,居住人数为X人,最多不超过X人。乙方承诺仅将房屋用于家庭居住,不得用于商业、仓库、员工宿舍等其他用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共计X年个月。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经过验收后,签字盖章并交付房门钥匙,即视为交付完成。
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如果乙方继续租赁,应提前X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第X年的租金标准为X元/月,总计人民币X元。第X年的租金标准为X元/月,总计人民币X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金为人民币X元。
在房屋租赁期满或解除后,除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外,押金的剩余部分应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以下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截至年月日),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垃圾费、走廊灯及电梯电费(按每户实际分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汇款),押金为X元。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乙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乙方承诺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并遵守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