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应提供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根据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要求寻找合适的承租人,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处理情况。乙方还应提供承租人现场看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协助。
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如果收取费用和佣金,乙方应提供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__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其他:______
如果委托事项未完成,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时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具体费用如下:_______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处理。
第九条 合同解除条件
如果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修改合同而甲方拒绝,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拥有合法出租权利的文件,或者没有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或者提供虚假房屋资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或必要费用,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私下交易,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如果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应支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或补充合同内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