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平方米用于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方式。电站产生的电能将以用户侧并网的形式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并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20xx年10月1日至2034年9月30日。租赁满20xx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甲方将享受全部节能效益。
4. 甲方的责任包括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保证优先使用项目发电并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以加快项目进度,提供便利,确保电站不被破坏、受损或盗窃,并全面配合乙方申请政府政策支持。
5. 乙方的责任包括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根据甲方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负责屋面电站和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
6.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让给第三方,但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让后,乙方的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7.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电费,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给乙方。如果电站未满20xx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拆除和屋面恢复的费用以及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xx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
8. 任何一方违背协议条款,将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9. 争议解决办法为协商或诉讼,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