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离婚协议文本范本7
男方:张三,男,汉族,1980年5月10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女方:李四,女,汉族,1985年8月15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双方于2010年6月20日在朝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字第123号),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因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已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1、男方张三与女方李四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签订本离婚协议。
2、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包括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2)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自所有;
(3)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债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债权人本人享有权利,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3、双方确认各自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也无需对方进行任何精神赔偿或补偿。
4、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需要支付五万元的赔偿金。
5、双方确认签订本协议时,都是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自行处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6、双方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双方明确知悉并理解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和女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在双方签字时即生效,不以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的最终完成为生效前提。
8、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
男方:张三
2021年1月1日
女方:李四
2021年1月1日
离婚协议文本范本8
男方和女方在某年某月某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他们婚后生育了一个孩子,名字叫做______。由于婚后性格等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他们认为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经过双方自愿协商,他们达成了以下离婚协议:
1. 双方自愿离婚。
2. 子女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女方在协议生效后不得反悔。女方有每周两次的探视权,具体时间由男方通知,并且女方必须在晚上______点之前将子女带回男方住处。女方需要确保子女的人身安全,如果因为女方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子女受到伤害,女方需要承担全部损害费用。
3. 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4. 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带走自己的私人物品。女方不得以其他原因否定财产分配方式。如果在女方名下的财产,在协议生效后的3天内转账给男方。如果女方在协议生效前或生效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责任追回该财产,如果不能追回,则需要按照转移财产的价值折算成人民币补偿给男方。
5.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如果一方以自己名义负债,另一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话,该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协议的话,则按照______%的比例承担债务。
6. 如果女方违反离婚协议的任何一条,视为女方违约,需要赔偿损失。如果不能确定赔偿金额,则为人民币______元。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本协议的第三条和第四条仍然有效。
7.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男方和女方各保留一份,另外一份存档在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协议文本范本9
协议人:(男性姓名),男,出生于(年月日),汉族,籍贯(城市),某水厂员工,住址(市区路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协议人:(女性姓名),女,出生于(年月日),汉族,籍贯(城市),某某公司员工,住址(市区路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协议人(男性姓名)与协议人(女性姓名)于(年月日)在(城市、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由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在,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