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然而,由于某些原因,他们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并且不可能和好。因此,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他们自愿达成了以下协议:
首先,位于某地的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是甲方在婚前购买的,离婚后归甲方所有。房产内的所有家电和家私也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房产。
其次,甲方和乙方婚生的子女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支付生活和教育费用元,直到孩子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第三,甲方和乙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银行存款和公司股票(价值)。离婚后,这些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四,甲方和乙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的债务。离婚后,乙方负责清偿全部债务。
第五,这份离婚协议书共有三份,甲方、乙方和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它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第六,夫妻没有共同债权和债务。
第七,儿子由乙方抚养,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元。在每个月的__号之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为止。关于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费用,双方将在日后重新协商。
第八,甲方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可以接孩子到他居住的地方,然后在星期日早上九点将孩子送回乙方的居住地。如果需要临时或春节期间探望孩子,可以提前一天与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按照协商的方法进行探望。
这份协议一共有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离婚协议书10
男方:某某某
女方: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某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孩子,因为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所以自愿离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1.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 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男方所有。
3. 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男方所有。
4. 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5.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如果有一方有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6. 考虑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做出了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某万元。男方承诺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付清上述款项。
7. 除了上述房屋、家具、家电之外,双方没有其他财产。双方都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或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果任何一方隐匿了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的某年内转移或抽逃财产,另一方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或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或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8. 如果男方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未按时向女方支付上述某万元,则每逾期一天,男方应向女方支付未履行金额万分之某的违约金,直至某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9. 本协议共有某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某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某份。
10. 如果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女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某某某 女方: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某年某月某日